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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资产移交接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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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理顺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管养分类事权和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黎平县境内部分普通国省道的公路资产及其维护、管理等权责进行调整。自2025年9月1日起,接养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要求履行公路资产的建设、养护、路政执法职责,承担属于权限内的相关责任以及甲乙丙三方约定的责任。现将移交单位、接养单位、具体线路和里程公告如下:

一、移交方:黎平县人民政府。

二、接养方: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

三、移交的具体线路和里程:

1.国道G356线K1666+632至K1676+751(界牌至罗团),共计10.119公里;

2.国道G242线K2996+516至K3004+000(高屯至高坝),共计7.484公里;

3.省道S312线K81+159至K97+368(平寨至大稼),共计16.209公里;

4.省道S312线K147+881至K226+076[茅贡至黄岗(黎平/从江县界)],共计78.195公里;

5.省道S316线K0+000至K45+047[洪州(湖南/贵州省界)至路面变化为一级路起点],共计45.047公里;

6.省道S316线K154+396至K165+978(平途坳至双溪桥),共计11.582公里。



黎平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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