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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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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公示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前,我县共有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1465.48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6.09%。一是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3077.49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10858.55公顷,一般控制区2218.94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18.30%,占国土总面积的2.94%。二是黎平国家森林公园面积14844.10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0.77%,占国土总面积的3.34%。三是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面积43543.89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60.93%,占国土总面积的9.80%。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根据国家专班审查通过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数据,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我县共有2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71484.33公顷, 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16.09%。

(一)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面积和级别不变,面积为43543.89公顷。

(二)黎平国家森林公园。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黎平国家森林公园类型和级别不变,面积为27940.44公顷。

三、进一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

(一)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根据预案成果数据,将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并入黎平国家森林公园,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撤销。

(二)黎平国家森林公园。根据预案成果数据,将黎平太平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并入黎平国家森林公园,归并地块总面积13096.34公顷(包括回填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整合归并后,黎平国家森林公园面积27940.44公顷,由平甫、赏芳、陆背山、老山界、沈团、五龙山、花坡林场、黄龙山、三联、太平山、弄相山、三省坡等12个片区组成。

公示时间:5 天(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反馈意见方式:来信请寄至黎平县林业局,邮政编码:557300,联系电话:0855-6221380。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9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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