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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黎平县老城区老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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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老城区老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县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扎实推进老城区老街区等文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现向社会发布“黎平县老城区老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工作征集公告: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在县域范围内全面开展专项调查工作,调查范围及重点调查内容如下: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城墙遗址、护城河、天然山体屏障等围合的建设集中区域。重点调查这一时期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区域。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这一时期建成的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这一时期建成的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及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

三、征集内容

(一)识别体现城镇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承载情感记忆的老城区和老镇区,形成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潜在对象名单。

(二)识别体现城镇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地方特色的老街区和老地段,形成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潜在对象名单。

(三)识别具有历史风貌和体现地方特色的老建筑、古民居,形成一批历史建筑的潜在对象名单。

(四)识别与城镇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特色密切相关的山水环境、城垣轮廓、历史轴线、视线通廊、街巷肌理、空间节点、历史环境要素等对象,形成一批特色保护要素清单。

四、征集方式

(一)信函投递。用信函方式推荐的文献影像资料等,请署明推荐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邮寄至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黎平县开泰路4号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邮编:557300)。

(二)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推荐的文献影像资料等,请将电子邮件发送到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邮箱:lpxnjzxbgs@163.com并请署明推荐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

我们真诚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网民朋友踊跃举荐,将本县域内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出来,我们将充分考虑和尊重群众意见,对每一封来信都会认真对待,对每一条线索都会认真研究,为下一步做好黎平县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做好资源储备。

联系人:杨  润

联系电话:0855-6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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