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和地方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相关要求,黎平县教育局牵头草拟了《黎平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试行)》,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至3月1日。
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来电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黎平县教育局将按照规定对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为便于联系,请在邮件或信件中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及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一)电子邮箱:497415790@qq.com
(二)来信请寄:贵州省黎平县教育局(贵州省黎平县德凤街道平街32号),邮编557300。
(三)联系电话:0855-6221525
黎平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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