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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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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35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8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9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5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4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公告如下。

一、根据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有关规定,测算2026年2月代理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为0.392746元/千瓦时,其中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偏差费用折价0.009852元/千瓦时。系统运行费用折价为0.043670元/千瓦时,其中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折价0.041932元/千瓦时,煤电容量电费折价0.025105元/千瓦时,新能源可持续发展机制电价差价结算电费折价0.00元/千瓦时,优先发电新增损益折价0.018164元/千瓦时,峰谷分时电价损益折价(含独立储能充电损益)0.026611元/千瓦时,其他损益折价-0.068142元/千瓦时,详见表。目前,我省暂无分摊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

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三、按照我省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形成机制,将2025年2月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相关电价信息予以公告(详见表)。

四、暂未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也未与我公司签订代理购电相关合同的工商业用户,遵照政府文件要求由我公司代理购电,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

附件:贵州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公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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