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黎平经济开发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中潮工业污水处理厂)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黎平经济开发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中潮工业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中潮镇中潮村三号大道顺化路口至凉棚段北侧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座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工业废水收集管网11.27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南泉文化广场1号楼3楼
联系人:王石
联系电话:14785699657
接收意见邮箱:131926913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一凡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13511906657
电子邮箱:273074015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35RnHtx_lw3xSumxVNMGg?pwd=swbn
提取码:swb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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