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
2.主要负责人:石长井 高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0855-6320001
5.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
6.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
7.邮政编码:557318
高屯街道位于黎平县东北部,距县城22公里,处东经109º05/至109º18/,北纬26º13/至26º26/之间,属于丘陵地带,总面积282平方公里,东界湖南靖州县,南邻德凤街道,西抵敖市镇,北与锦屏县接壤。辖9个行政村、4个社区,3个厂(场),即高屯社区、后坡社区、潭溪社区、八舟社区、古顿村、绞便村、中黄村、秧南村、小里村、盎寨村、沈团村、猫耳塘村、富家榜村、东风林场、桂花台茶厂和稿坝农场。有106个自然寨,159个村民小组,3.2万人。
全街道总户数7512户,总人口28567人,少数民族17438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7853人,非农业人口700余人,农业人口占总人数的97.5%。是苗、侗、布依等民族的聚居地,有杨、吴、石、欧、潘、龙等二十多种姓氏。有过新年、二月二、三月三、立夏节、端午节、六月十九、七月半、中秋节、重阳节等民间节日,还有唱山歌、吹芦笙、吹木叶等民风习俗。
二、高屯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拟订和实施本街道辖区发展规划。
(二)研究决定辖区城市管理、村(社区)建设和村(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拟订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基层平安建设等基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四)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五)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六)加强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组织制定村(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加村(社区)政治生活。
(八)加强自身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人事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九)领导村(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
(十一)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宁世洋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三、高屯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拟订本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并组织实施,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二)配合省、州、县生态环境机构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三)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交通安全、人民防空、殡葬管理等工作。
(四)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六)制定村(社区)建设、村(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村(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服务资源。
(七)组织村(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服务事业。
(八)指导居委会工作,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九)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村(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十)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十一)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十二)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交通、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民族宗教工作,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事业。
(十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应急管理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十五)做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本单位、本行政辖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石长井
办公电话:0855-63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