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收支情况
截至10月,我镇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95.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95.35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减少公务用车。截至10月我镇“三公”经费共支出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
主办:黎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6号 联系电话:0855-6221210
版权所有:黎平县人民政府
贵公网安备 52263102000144号
黔ICP备16008281号
网站标识码:52263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