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化瑶族乡2021年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各单位:
根据《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动物防疫强制免疫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顺化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顺化瑶族乡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动物防疫强制免疫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免疫病种及要求
(一)强制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其他病因病设防,如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
(二)病苗种类
国家批准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疫苗。
(三)强制免疫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四)强制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乡所有鸡、鸭、鹅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离、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禽流感的出口禽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逐级报经省、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全乡所有牛、羊进行O型或O型—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乡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猪瘟:对全乡所有猪进行猪瘟免疫。
狂犬病:对全乡饲养的犬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其他病:其他动物疫病,由养殖场户根据需要开展自主免疫。
二、责任分工
(一)免疫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城市养犬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要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方案,负责组织强制免疫疫苗接收、保存和使用监管。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免疫实施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辖区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春季集中免疫于3月份开始,4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于9月初开始,10月底前完成。加强定期补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对发生免疫副反应等情况要及时调查,妥善处理。
(二)加快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各村要求开展“先打后补”工作试点,加快推进“先打后补”工作计划,加强工作过程监管,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三)强化免疫技术培训。各村防疫员着重做好动物防疫合作社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规划免疫操作,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免疫副反应处理能力,切实降低畜禽免疫副反应死亡率。
(四)完善免疫档案记录。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要规划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时间及数量,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
(五)落实免疫信息报告制度。各村要进一步落实动物免疫信息月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加强免疫效果评估。乡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强化监测结果的应用,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调度。各村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将其作为打牢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的重大任务来抓,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宣传监管。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村广播、网络微信,强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引导养殖场户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取得社会的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防疫工作氛围。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村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力保障。
顺化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