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公安局职责

发布时间:2021-10-12 16:43   来源:黎平县公安局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一)部门名称:黎平县公安局

(二)主要负责人:陈宏力  县政府人民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三)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四)办公电话:0855-6221224

(五)办公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曙光大道97号

(六)通讯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曙光大道97号

(七)邮政编码:557300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部署、监督、指导、检查所、队、室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活动。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州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督促检查所队室贯彻执行州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及落实情况。

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理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领导监督各所、队、室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指导全县群众治保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组织领导消防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组织领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和实施网络监控工作,以及侦控系统的建设。

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情报搜集、侦察工作,同时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指导、监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监所卫生所工作。

组织实施对来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州主要领导以及当地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当地禁毒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县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行动方案、措施和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所属科、所、队、室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三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监察、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案件的审批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全县落实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州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