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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06840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1-31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黎平县2023年进一步促进就业增收工作若干措施》解读
《黎平县2023年进一步促进就业增收工作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县委办、县政府办 作者: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打印 关闭 【字号: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将《黎平县2023年进一步促进就业增收工作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黎平县2023年进一步促进就业增收工作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高质量全面完成2023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有劳动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稳中有增,就业帮扶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口数量稳中有增,脱贫人口年收入增速高于我县农民收入增速、全县农民年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人均年收入基本达到全省脱贫县平均水平等核心工作任务,确保全县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框架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大力推动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主要通过大力推动有组织输出、就地就近就业、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创新建立劳务合作平台等方式促进稳岗就业,同时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和问题整治,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加农民工收入。二是保障重点人群就业,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通过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扶持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创业经营等方式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提高群众工资待遇和议价能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创新开展技能提升行动,抓住东西部劳务协作契机,提高培训水平;实施“技能贵州”行动,打造劳务品牌。四是发挥重要载体作用,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就业服务融合体、黎平县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省级培训基地)、好零工市场等载体,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五是加强失业预警监测。以“三类人员”“脱贫人口”、易搬户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加强劳动力基本信息摸排,建立劳动力预警监测机制开展监测,动态掌握劳动力流向,制定应对预案,预防规模性失业返乡风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月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等部门与各乡镇(街道)进行劳动力失业信息比对,对“零就业”和收入不达标等家庭,及时通过强化就业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等手段,有效应对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六是强化要素保障。各乡镇(街道)建立黎平县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并录入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系统,每月1日至5日对就业信息台账进行跟踪更新,同时务工人员主动提升黎平籍务工人员素质,树立好的就业观。县财政局将“1人1元”的就业工作经费列入的年度预算,为宣传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活动,举办职业技能大赛,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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