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府办发〔2016〕56号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黎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5日
黎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级
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启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以下简称“二甲”)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达到创建目标,实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贵州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2015年9月28日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会议精神,以创建“二甲”为契机,深入开展妇幼健康精确扶贫,以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核心,强化内涵建设,转变服务观念,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推动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二甲”为契机,引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科学发展,重视内涵建设,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医疗保健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优化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二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甲”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凯旋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韩鸿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清元 县公安局局长、督查长
姚吉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允红 县编委办主任
徐业魁 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嗣伟 县卫计局局长
石宏发 县发改局局长
杨 剑 县监察局局长
黄 滔 县财政局局长
杨胜华 县人社局局长
周 文 县民政局局长
蒋世勇 县国土局局长
杨仪华 县住建局局长
周明锋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龙 懿 县审计局局长
田景树 县司法局局长
邵应祥 县市政局局长
陈泽东 县供电局局长
田 芸 县卫计局常务副局长
杨 洲 县卫计局副局长
吴位立 县卫监局局长
李卫星 县人民医院负责人
杨光科 县中医院院长
程周恒 县疾控中心主任
欧阳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姚 良 县合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由徐嗣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为加强工作开展,成立9个工作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徐业魁
副组长:徐嗣伟 欧阳帆
职 责:负责综合协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的各项工作。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姚吉宏
副组长:欧阳帆 杨香涛
职 责: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全院干部职工的的宣传动员、政治思想、中心文化、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信访、满意度、价格、廉政建设、队伍建设、院务公开等工作。
3.医疗管理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石庆标 陈红兵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妇幼保健特色、学科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质量、应急管理、患者安全、临床医学教育、手术麻醉管理、感染性疾病管理、输血管理等工作。
4.护理管理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潘年玉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妇幼保健特色、学科建设、患者安全、妇幼保健护理及护理质量管理等工作。
5.院感防保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潘年玉 陈红兵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院感管理、预防保健、病案管理、消毒供应等工作。
6.药事管理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石庆标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药事管理等工作。
7.医技及器械管理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石庆标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医学设备、临床检验、输血、医学影像管理等工作。
8.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杨香涛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妇保院科室设置、功能和任务、妇保院服务、依法执业、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
9.后勤保障组。
组 长:欧阳帆
副组长:吴启昌 杨香涛
职 责:创建期间,负责创建的物资、安全生产、基建、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调度等工作。
各项工作要根据《贵州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各项标准抓好落实,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建好台账,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自查考核工作和迎评准备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计局:负责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关于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创建迎评工作中有关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工作;执行国家、省、州主管部门关于妇幼机构等级评审方案、规划标准;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置辖区内卫生资源,为创建工作提供卫生行政政策支持。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甲”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设备采购的管理、监督、协调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解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发展规划及政策支持;负责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
县人社局:负责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问题;优化人才引进、调动方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县监察局:创建期间,负责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及遵守相关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县编委办:负责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编制及人员编制问题。
县国土局:负责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有关政策支持。
县住建局:负责研究解决县妇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中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等问题并给予政策支持。
县公安局:负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周边的社会治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特殊人群和贫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中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预算经费审计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医疗纠纷调解相关工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长效机制。
县市政局:负责做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县供电局:负责做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线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用电规划、安装等工作。
县卫监局:负责做好卫生监督和卫生政策、法规指导等工作。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贵州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的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及指标,完成创建工作的各种资料并整理归档,定期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人员、资金及设施,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准备和接待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中旬)。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学习掌握创建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及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15日—2016年9月底)。按照《贵州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的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小组随时督查工作进度,完成自查自纠和县内初评,县领导小组评估。
(三)迎评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1月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自纠、县内初评等情况,查漏补缺。规范装订评审资料,报请省州等级妇保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同时做好其他准备和接待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二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宣传,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二)强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高效工作,全力支持。县卫计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制定工作责任目标明细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考核,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对因工作不力而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卫计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层层动员,营造“人人参与创评,事事关系评审”的浓厚创评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绩,提炼好的工作思路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保证创建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四)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县卫计局要定期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巩固创建工作成果,逐步完善管理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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