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文正昌同志挂职任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
挂职时间为1年(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挂职期间,严格按照《黔东南州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由挂职干部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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