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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06801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9-11
  • 文  号:
  • 黎府任〔2024〕2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正昌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正昌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 作者: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打印 关闭 【字号: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文正昌同志挂职任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

挂职时间为1年(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挂职期间,严格按照《黔东南州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由挂职干部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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