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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屯街道办事处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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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屯街道办事处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普法责任,依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按照《2023年黎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结合2022年的普法基础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各股室站所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普法责任部门:街道人大工委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纪委监察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党建站。

4.《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林业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自然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应急站。

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妇联。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财政所。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派出所、应急站。

12.《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即国发〔2022〕2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即黔府发〔2022〕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普法责任部门: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二、普法对象

全体街道各村(社区)干部、群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深化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建设法治德化为目标,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更好地提升全街道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黎平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普法计划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村(社区)干部教育体系,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街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修课,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街道、村普法阵地要建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发挥好宣讲队伍作用,利用文艺汇演,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常态化开展,引导社会全体成员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综治中心、高屯街道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各村(社区)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理解关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信和行动自觉。

责任单位:街道党建站、党政办、综治中心、高屯街道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二)聚焦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3.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宪法七进”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带头树立宪法意识。认真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一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各村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综治中心、高屯街道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4.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街道、村(社区)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街道、村(社区)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微信公众号,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同时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电信诈骗、农田灌溉、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直播间和辖区鼓楼、花桥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民法典知识。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综治中心、高屯街道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5.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评议党员、考核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街道纪委监察室、党建站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6.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围绕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综治中心、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三)实施精准普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7.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建站、综治中心、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8.落实街道、村(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考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司法所负责组织实施街道、村(社区)干部学法考试工作。落实街道、村(社区)干部每年至少观看网上庭审视频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落实街道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党建站、综治中心、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四)突出法治保障,开创基层依法治理新局面

9.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积极推进高屯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已创建的八舟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巩固提升,推动打造成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潭溪社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升级成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还未创建的再接再厉,全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质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10.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政策文件精神,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建立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校园等基层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综治中心、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11.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推动街道、村(社区)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退役军人、医护人员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应急管理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五)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12.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修订完善高屯街道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13.充分发挥普法队伍作用。进一步调动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基层法治工作者等队伍的积极性。加强村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的通知》,在各村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优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结构,发挥好村级法律顾问的作用。

责任单位:高屯街道党政办、司法所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高屯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宋前

六、责任部门

高屯街道司法所

七、联系方式

高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  张宁

电话:1879855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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