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教育行政部门普法责任,依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结合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垄断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教师法》。
普法责任部门:基础教育中心、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
2.《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普法责任部门:教师培训中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普法责任部门:基础教育中心、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教师培训中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普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普法责任部门:基础教育中心、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普法责任部门:基础教育中心、教师培训中心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普法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普法对象
县教科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职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普治并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行动计划(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一)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模范遵守者。
责任单位:办公室(工委办);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加强学校管理者及教师的法治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新修新立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纳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内容,利用暑期集中学习和新进人员培训等时间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的能力。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各学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全面开设法治课程,保证足够课时。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义务教育学段和高中学校开设好“道德与法治”课程,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把法治教育贯穿在学校日常教学工作中。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中心、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4月
(四)创新法治宣传活动载体。各学校要创新活动载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以晨会、班会、专题讲座、板报、电子屏媒体宣传、军训以及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开展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和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与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争做宪法小卫士”、宪法晨读、宪法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和“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橱窗等校园文化设施建设,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管理实践之中。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牵头;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总结。各学校要认真收集整理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及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教育活动的相关资料,上报县教科局相关股室,总结好的经验进行推广。
责任单位: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光文
六、责任部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股室结合工作职责,负责对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星 县教科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855-396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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