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全面做好我县大豆种植相关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县大豆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
二、补助对象
按照“谁种补谁”的原则,大豆种植补助资金用于2025年实际种植大豆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植主体。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种植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1号),下达我县大豆种植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5年大豆生产肥料补助。每亩大豆种植按照100元标准进行补助,预计100万元。
四、补助方式
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物资采购工作,根据方案计划和资金额度分配肥料补助数量,由各乡镇(街道)按照种植计划进行发放,提供领据、发放台账(含农户签名)、图片等相关材料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进行材料整理归档。
五、绩效目标
(一)数量指标:完成大豆种植面积≧1万亩。
(二)质量指标:大豆平均单产水平在上年基础上提高。
(三)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按阶段完成率达100%。
(四)成本指标:项目定额成本控制率达100%。
(五)效益指标: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提高。
(六)满意度指标:受益农户满意度≧85%。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黎平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治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阳 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锡锋 县茶叶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项目实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
成 员:吴帮成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小龙 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唐丹艳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亚亚 县农业农村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罗康才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嬴志华 县植保植检站负责人
刘宏林 县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站负责人
朱允青 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负责人
邰裕朝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抓好项目关键技术示范推广,提高项目实施科技含量,成立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景卫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成 员:吴宗媛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兰昌武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王 璐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粟国英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刘荣平 县植保植检站农艺师
陈 嵘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欧孟云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石启敏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实施项目负责人
技术指导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下合组办公,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服务,指导试点区域参与主体落实技术措施。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的要求,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规范管理办法,严格使用范围,落实监管责任,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总结宣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引导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大豆种植。
附件:1-1.黎平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表
1-2.黎平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面积及物资分配表
附件1-1:黎平县2025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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