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黎平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关注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动态,通过采取专项检查、约谈告诫、消费提示等措施,切实维护黎平县重点防疫用药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和宣传。贵州省发布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示后,黎平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印发《关于疫情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并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网上价格告诫提醒,同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积极保障市场供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对零售药店、医院、药品批发公司销售的“四类药品”、抗原检测试剂、消毒液等开展巡查检查,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开展消费者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购买药物,避免盲目囤购,慎用网络上宣传而不常用的药物。发现有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可以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66家,医疗机构37家,发放《关于疫情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函》200余份,现场处置价格消费投诉1起。药品供应整体充足,价格平稳有序,暂未发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