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2023〕3号)要求,结合黎平县基层医疗卫生现状及发展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乡村医疗人才短缺问题为目标,通过定向培养的方式,为乡村输送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且愿意扎根乡村的医学生。
二、培养目标
在3年内,定向培养150名以上能胜任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临床医学生,充实乡村医疗队伍。
三、培养模式
(一)招生选拔
与黔东南州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制定专门招生计划。从本县招收一批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有志于服务乡村医疗、35周岁以下的人员中选拔,结合面试表现,优先录取脱贫户家庭人口、乡村退伍军人等有农村生活背景、沟通能力良好且对乡村医疗有热情的学生。
(二)课程设置
在高校基础医学课程基础上,增加乡村常见疾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卫生保健宣传等特色课程。同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实践课程在县直医疗机构实习,让学生早接触、早熟悉。
(三)培养年限
学制为三年,其中理论学习两年,临床实习一年(包括在县直医疗机构的医共体卫生院实习三个月)。
四、经费保障
1.政府设立专项培养基金,实行定补的形式,每人每年定补3000元,用于补助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2.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奖学金等方式参与支持定向培养工作。
3.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筹。
五、就业管理
(一)协议签订
学生入学前与黎平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定学生毕业后需在乡村医疗机构服务不少于三年,服务身份属于编制外人员。
(二)就业服务
毕业后,依照协议和乡村医疗实际需求,统一分配到指定村卫生室工作,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做好“乡聘村用”。
六、监督与评估
1.成立专门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培养过程,包括教学质量、学生实习情况等。
2.建立评估机制,对毕业医学生在乡村医疗机构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培养方案。
3.黎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履约监管,并建议定向培养医学生诚信档案。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未到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按所签订就业协议书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联系人:陆富;联系电话:15186822268
附件:黎平县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委培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