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10:24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 ] 



                                                           2023年12月30日




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合理容量测算及单元格划分

第三章  合理布局的模式和标准

1.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

2.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内部;

3.商用办公、民用住宅等楼宇非公共楼层;

4.政府公告拆迁或征用的区域;

2.火车(高铁)站、客车站、机场内部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管理标准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

(一)因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

(二)企业类型改变的;

(三)企业内部转制改变经营主体的;

(四)在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之间改变经营主体的;

(六)法院判决、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经营主体的;

(二)退役军人(凭转业或退伍军人证件等证明);

(一)申请主体资格方面

1.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二)经营场所条件方面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2.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7.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经营场所内部(如以未成年人为培训对象的各种培训机构、玩具游乐场、学生用品、文化体育、母婴用品、未成年人托育机构等);

(三)经营业态模式方面

2.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

第四章  布局规划及办理的公开

第五章  附则


附件:1.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

      2.黎平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表

      3.黎平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分类明细表

      4.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现场勘验测量标准

附件1: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xlsx

附件2:黎平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公示表.docx

附件3:黎平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分类明细表.docx

附件4:黎平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现场勘验测量标准.docx